Z 您现在的位置: > 理财 > 什么条件下免交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

什么条件下免交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

2025-03-14 03:13:16来源:www.luwei123.com发布:二蛋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

财税[2016]12号:

一、将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,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)的缴纳义务人,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)的缴纳义务人。

本站内容来源于互联网,旨在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。若涉及侵权问题,请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尽快予以处理

上一篇: 占股比例计算公式是什么? 下一篇: 最后一篇

Copyright © 2017-2024 www.luwei123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芦苇下载站 版权所有

备案号:闽ICP备2024036174号-5

芦苇下载站订阅号